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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子捡到饮料好心送给邻居喝 结果1死2伤

    信息发布者:norder
    2017-09-20 11:23:14   转载

    现代快报讯(通讯员 夏禹 丁炜锋 记者 姜振军)日前,盐城一妇女一时贪心,将他人汽车上一瓶已经开启过的饮料带回家,然后好心送给邻居喝,导致邻居家三人住院,最终一人死亡。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经过大丰区警方调查,饮料中含有少量亚硝酸盐成分,该饮料为无主物,排除了投毒。可面对死者家属的不解,大丰区西团镇派出所所长陈一岭与刑警、法医等警种等主动解释,打消疑虑,再通过公调对接,成功调解了这起民事纠纷。



    9月13日上午,距离经陈一岭公调达成和解意见的“误食”纠纷,刚刚过去一周。纠纷双方是西团镇境内的两户邻居。而事情起因,得从一只瓶装液体说起。8月12日这天下午,61岁的村妇徐某从南京乘车回家,途中她见车后座网袋里有瓶饮料,因一时贪心,下车时将其带离。

    回家后,徐某拿着这瓶饮料串门至邻居朱某家,与之分享。朱家大儿子很孝顺,自己喝几口后,顺便倒一碗给80多岁的父母解渴。不久,干完农活的弟弟回到家中,因口渴难耐,拿起瓶中剩余少许液体,往里面灌满自来水后,一饮而尽。此前,徐某因嫌“饮料”味涩,只尝一口便吐了。

    当晚8点钟,朱家二老不停呕吐,大儿子赶紧请来村医,朱某本人虽有不适,却没当回事。直到次日上午8点多钟,实在撑不住了,才被送往医院治疗。遗憾的是,经医生全力抢救,朱某于当晚11点死亡。其父母、弟弟因治疗及时,躲过一劫。

    究竟是投毒,还是意外?西团派出所所长陈一岭接到报警后,迅速组织警力调查。“经省、市专家化验,发现残留物中含有少量亚硝酸盐,即工业盐。饮料瓶已经打开过,是谁放在车里的,经过多方调查已经无法查证。”陈一岭说,饮料瓶中是怎么参入亚硝酸盐的,也没办法调查。综合结论显示,这是一起因误食导致的悲剧,不存在故意杀人或过失杀人。

    陈一岭告诉现代快报记者,起初死者亲属并不认可该结论。为了主动化解矛盾,他一方面多次赴医院安抚朱家老人的情绪,另一方面多次约谈双方亲属,请来参与调查的刑警、法医,从法律层面耐心调解。在了解事实真相后,朱、徐两家最终达成了民事和解协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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